进入美国的签证是指发放给非美国公民或非绿卡持有者的使其能够进入美国的的通行证。大体上来说, 要进入美国, 外籍者就必须先到美国境外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领事馆的工作人员会先审理外籍人士的签证申请文件, 之后决定是否发放签证。 签证官有权利在不公布任何原因的情况下拒绝签证申请.
如果签证官批准了外籍者的签证申请, 那麼根据签证的种类, 外籍者就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到美国的入境处申请入境许可。入境处一般坐落在美国边境或国际机场. 在入境处, 外籍者要向移民局(USCIS)官员申请入境许可。 虽然外籍者持有有效的签证, 但入境处的移民官员仍可以拒绝她/他的入境申请。
B-1/ B-2旅游/游客签证
获得B签证最主要的条件是:申请人必须在美国之外拥有居所;申请人雇主的主要商业场所以及商业利润来源地必须在美国之外;申请人不得在美国工作;
E-1/ E-2条约投资人签证
投资者和贸易人员以及他们的雇员可能获得签证来进行他们在美国的业务,如果他们的母国与美国属于商业贸易往来国。
F-1和M-1个学生签证
所有准备在美国大学、学院、中学、私立小学、神学院、音乐学院或者其他的学术机构以及语言培训机构学习的外籍人士均可申请。F1签证发放给赴美进行学术学习的留学生;M签证则发放给进行非学术或职业学习的留学生。
F2A签证是美国亲属移民签证的一种,是指美国绿卡持有者配偶或子女类签证。美国绿卡持有者可在美国公民与移民事务处为其外籍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通过填写I-130表申请F2A类移民签证。不可以工作。
H-1B特殊职业(专业人员)签证
为了有资格获得H-1B签证,外国公民必须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或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此签证类别也要求雇主担保。处理时间因地区而异,但通常是比较快(大约四到六周)。为该签证类别公认的职业包括,例如:计算机;数学和物理科学;建筑工程及测量;医药与健康;生命科学;法律和法理;商业艺术;教育,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科学;娱乐休闲;行政专业化;经理和官员;时尚模特等等。
J-1和Q-1交流访问者签证
来美国因批准的交换项目的人可能有资格获得J-1交流访问者签证。 J-1项目往往涉及学生,短期学者,企业学员,教师,教授和研究学者,专家,国际访客,政府访客,营地辅导员和换工。在某些情况下,在J-1的受益人需要至少两年在美国以外的地方,才能被允许转换到不同的非移民签证或申请永久居留权之。
K-1未婚夫(妻)签证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可以申请该类非移民签证,条件是入境后90天内,要登记婚姻。
L-1的公司内部人员输送签证
提供给要到雇主的美国子公司工作的行政高管,管理人员,和专业员工。高管和经理持L-1签证可能有资格申请绿卡,而不需要劳工证。
由公司申请,并需由美国移民局的批准。对于L1签证的要求是:
可以只发给L1-A(行政经理,经理和主管)或L1-B(专业知识工作者,如会计,计算机程序员等)。
该人必须过去三年内,为该公司工作满一年,并为在美国的同一雇主或子公司工作。
L1签证,也可以给那些到美国建立在美国的办公室分支机构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公司必须有足够的资金证明,为了维持一个美国办事处。
1. L1A签证:主管和经理
该L1A签证是专为高管和经理,在公司或者部门具备监管责任的。有利于高管和管理人员转到美国分公司工作或树立公司的一个新的分支。 L1A签证签发给初创企业是1年,现有公司是3年。L-1A签证有效期经延期,最长7年。
2. L1B签证:专业人士
L1B签证是为那些与公司服务或产品相关的专业人士,其专业是为美国公司的业务运作或扩展必不可少的。有利于员工转到美国公司后,传授他们自己公司的产品。 L1B签证签发给初创企业1年,以及现有公司3年。L-1B签证的有效期经延期,最长为5年。
O-1杰出人才签证
该签证类别预留给有非凡能力的外国人。包括演艺人员,运动员,科学家和商人。【申请材料与EB1A/NIW类似,条件低于NIW,最长可3年。】
P-1艺术家和运动员签证
此类别包括运动员,艺术家和演艺人员。
R-1宗教工作者签证
宗教工作人员可能有资格获得R-1签证。
TC和TN NAFTA和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签证
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美国 - 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的规定,给予加拿大和墨西哥的国民的一个特殊签证类别。